华商说法 | 我所党支部副书记、合伙人律师张甜接受江西广播电视台采访:“大学生网上购课分期付,如今想退款不容易”事件进行法律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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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我所党支部副书记、合伙人律师张甜接受江西广播电视台的采访,就“大学生网上购课分期付,如今想退款不容易”事件进行法律解读。


2024年1月31日,我所党支部副书记、合伙人律师张甜接受江西广播电视台的采访,就“大学生网上购课分期付,如今想退款不容易”事件进行法律解读。

【民法典在身边】南昌:大学生网上购课分期付 如今想退款不容易
采访中,张甜律师介绍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张甜律师结合一则典型案例(【民法典在身边】南昌:大学生网上购课分期付 如今想退款不容易)进行分析,他指出:在本次事例当中,签订格式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格式条款的内容。学生和培训机构已经建立了民事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是由培训机构来提供的,对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培训方应该尽到提示或者解释的义务。如果格式条款的提供方没有尽到解释或者说明的义务,那么格式条款可能并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事件中的学生和借贷平台之间的借贷关系,若利率超过LPR的4倍那么超过部分可能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借贷平台想要从事放贷业务则必须有金融机构的相应批准或者批复否则可能涉及非法经营。
张律提醒广大观众,本次事例中,学生遇到的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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