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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动态 | 华商律师事务所受邀参加南昌市普法办等部门的普法夜市进小区活动

华商动态 | 华商律师事务所受邀参加南昌市普法办等部门的普法夜市进小区活动

  • 分类:新闻资讯
  • 作者:广东华商(南昌)律师事务所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5-1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2023年5月9日晚上,南昌市红谷滩区安丰花园社区广场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南昌市普法办、红谷滩区普法办、红谷滩区司法局在这里共同开展了一场普法夜市进社区活动,华商律师事务所4名“公益律师”(杨建律师、郑耀宗律师、吴若琰律师、颜凯意律师)受邀以讲故事的形式,以案释法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每个故事后面还附以有奖竞答。随机“课堂小考”,让居民们在听故事中学法,在“考试”中用法。

华商动态 | 华商律师事务所受邀参加南昌市普法办等部门的普法夜市进小区活动

【概要描述】2023年5月9日晚上,南昌市红谷滩区安丰花园社区广场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南昌市普法办、红谷滩区普法办、红谷滩区司法局在这里共同开展了一场普法夜市进社区活动,华商律师事务所4名“公益律师”(杨建律师、郑耀宗律师、吴若琰律师、颜凯意律师)受邀以讲故事的形式,以案释法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每个故事后面还附以有奖竞答。随机“课堂小考”,让居民们在听故事中学法,在“考试”中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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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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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夜 市

民法典相伴

 

2023年5月9日晚上,南昌市红谷滩区安丰花园社区广场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南昌市普法办、红谷滩区普法办、红谷滩区司法局在这里共同开展了一场普法夜市进社区活动,华商律师事务所4名“公益律师”(杨建律师、郑耀宗律师、吴若琰律师、颜凯意律师)受邀以讲故事的形式,以案释法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每个故事后面还附以有奖竞答。随机“课堂小考”,让居民们在听故事中学法,在“考试”中用法。

 

 

公益律师开讲民法典故事会

 

活动现场,华商律师事务所4名“公益律师”选取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4个典型案例,通过讲故事的形式以案释法,绘声绘色的案例故事吸引了很多居民驻足聆听,互动回答环节大家更是踊跃举手,积极抢答,气氛热烈。活动现场,红谷滩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和法律明白人还发放了民法典知识读本。

 

--居民反馈--

 “这种普法形式很新颖,很接地气,律师讲的都是我们可能遇到的问题,很实用。”安丰花园小区的居民陈俊吃完晚饭抱着孩子出来散步,见到普法夜市忍不住点赞。

 

“真没想到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知识,原来不知道民法典到底与我们老百姓有啥关系,刚才听了律师的讲解,让我加深了对民法典的认识,原来民法典保障了我的各种权益,心里面踏实不少。” 手里拿着刚刚领到的民法典知识读本的张女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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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新法制日报“公益律师进社区”栏目和华商律师事务所将携手南昌市普法办及多个县区司法局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进乡村、进园区等活动策划,在全社会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此次普法夜市是民法典宣传月的首场活动。

南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义军告诉记者,“普法夜市”让法治宣传的“烟火气”延伸到大街小巷,让民法典走到了群众身边,通过公益律师互动式、融入式的法治宣传,让民法典走进了群众心里。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南昌市还将重点组织实施6项“典亮”行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物业服务不到位,能不能不交物业费?

 

近年来,围绕物业费的话题时常被提起,有关物业费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有的业主因小区环境脏乱、治安混乱等原因拒交物业费而被起诉。那么业主能否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不交物业费呢?法院会支持吗?颜凯意律师为大家讲述了物业纠纷的故事。

“服务非常好”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该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因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出现小区环境不整洁、公共设备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小区业主魏某长达57个月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生活垃圾清运费。物业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将魏某诉至法院,要求魏某支付物业管理费、生活垃圾清运费及滞纳金。

“大家觉得,小区业主能以未享受物业服务而拒绝缴纳物业费吗?法院会不会支持业主的诉求呢?” 颜凯意律师的问题引起了现场居民的热议,“我觉得应该要支持。”“我觉得这是两回事,法院不会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合同,该物业公司提供了基本的物业服务,魏某作为小区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同时物业公司存在卫生打扫不及时、地下室泥土长期不清理、公共设备长时间损坏不及时修复等问题,未尽到管理、养护、维护义务,对其主张的物业服务费,应根据其服务质量不足,酌情予以扣减。” 颜凯意律师进一步解释,根据民法典,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案例中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法院对物业费进行了扣减,那么在现实中,我们遇到服务不行的物业公司,可以搜集哪些证据来证明他们服务没到位?”在互动问答环节,颜凯意律师还针对业主如何举证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物业公司是否可以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等问题进行了支招。

 

因他人高空抛物受伤,如何主张自身权利?

 

“高空抛物也是热议的话题,小李吃完晚饭在小区下面散步,走着走着,天上飞来一个矿泉水瓶,小李当场被砸伤,送到了医院。那么这时候我们能通过什么途径来主张我们的权利。” 郑耀宗律师讲述的由高空抛物引发故事也吸引了居民的关注。

“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郑耀宗律师介绍,高空抛物还可能构成犯罪,大家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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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意外猝死,同饮者要承担责任吗?

 

为商谈一个工程项目,58岁的李先生陪同公司领导段先生,以及3名同事先后抵达厦门。席间,李先生喝了白酒。当天晚上9点多,回到酒店的李先生显出醉态,还推搡前来帮忙的酒店人员。最终,大家把李先生带到房间睡觉。不久后,意外发生。李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初步诊断为饮酒后猝死。李先生的亲属认为,组织饭局的以及同行的领导、同事,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赔偿的金额无法协商一致,李先生的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话题引起了现场居民的广泛讨论,吴若琰律师介绍,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身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应有足够的认识,应对过量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知,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饮酒之后,吴先生将李先生等人送回酒店,已经尽到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但是,在李先生明显出现醉酒、失去自控能力的情况下,同行人员只是将其送回酒店房间睡觉,未做出相应的安全护理和照顾消除危险,导致了死亡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酌定由三人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以后和朋友聚餐饮酒时需要注意不能劝酒,如果朋友喝醉了要尽到照顾义务。”居民张先生平时爱和朋友喝几杯小酒,听了律师的故事后表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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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如何承担责任?

 

杨建律师通过具体案例剖析了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进行理赔,根据民法典,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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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会结束后,公益律师还提供了现场咨询服务,前来咨询问题的群众络绎不绝,公益律师针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结合民法典对应篇章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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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建

硕士研究生

执业律师、合伙人

青工委主任

 

男,1988年8月01日出生,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曾就职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主要从事保险金融、公司法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企业刑事合规、金融法律服务等。

联系电话:1777088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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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耀宗

执业律师

江西省物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男,1997年2月2日出生,江西抚州人,江西省物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是郑律师一直秉承的职业理念。待人以诚,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对当事人委托的每一个案件都尽职尽责,时时跟进。尤其在为企业起草合同、修改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解决法律问题,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等方面有独到的见解。 

擅长:合同、婚姻家事、劳动法劳动合同纠纷、交通肇事纠纷以及婚姻家事等法律争议问题。

联系电话:1579763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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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若琰

华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女,汉族,1999年生,江西上饶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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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凯意

男,汉族,江西萍乡人,华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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